市民郭小姐来信咨询:我先生在去年卖了一辆捷达,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现在找不到买家。请问,这样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吗?怎么做才可以彻底将责任装让出去?可以在报纸上办理声明吗?
根据相关规定,车辆转让,未办过户,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(暂不考虑保险因素),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、车辆实际支配人及驾驶员承担连带责任。
就本案而言,市民郭小姐的先生在去年卖了一辆旧捷达,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则无论车辆后来发生多少手交易,其作为在车辆管理机关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,都要与最后一次买卖关系的受让人及司机一起,对于受害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 因此,郭小姐的先生一定要想法设法找到买家,尽早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车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,否则,即使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,也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。
新闻来源:今日晶报